2010年,烏魯木齊總投資5.4億元 (其中烏市財政(含國家獎勵資金)補貼2.86億元,單位和個人自籌2.54億元),計劃完成250萬平方米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其中,居住建筑23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20萬平方米。預計10月前全部項目工程完工。
據介紹,烏魯木齊對這250萬平方米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進行了任務分解:天山區60萬平方米,沙區35萬平方米,新市區35萬平方米,水區30萬平方米,頭區12萬平方米,經濟技術開發區兩萬平方米,高新區3萬平方米,米東區3萬平方米,能源服務公司50萬平方米,烏市節能墻改辦20萬平方米。
改造范圍包括:1981年-2003年建成的非節能建筑;2007年10月1日前建成并驗收合格的既有居住節能建筑 (節能50%以上),可進行室內采暖系統熱計量、溫度調控改造;優先考慮1998年-2003年建成的成片小區,改造的最小單位是樓棟。
烏魯木齊市供熱行辦相關人士介紹,既有建筑節能是指在保證、提高建筑舒適性和生活工作質量的條件下,在建筑物使用過程中合理有效地使用能源。烏魯木齊進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主要是大部分老舊建筑存在墻體薄,門窗封閉不嚴的問題,導致大量熱量損失,對供熱質量造成影響。因此,進行外墻保溫等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提高建筑保溫性能,降低散熱損失,就能在不增加供熱量的情況下提高房間舒適度。
標簽: 烏魯木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