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目錄草案的編制根據近年來對施工現場的抽查及數據分析,歷經調研、公開征集建議、分行業組成課題組起草初稿、專家論證、征求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意見等各個程序,并在2010年1月份召開了專門的專家審查會,根據審查會意見,形成了專家審定后的詳細目錄草案。
目錄草案中包括禁止類產品38個(其中首次列入禁止目錄或從限制改為禁止的產品13個),限制類產品46個(其中首次列入限制目錄或擴大限制范圍的產品15個),推廣類產品42個。新版本第一次出臺或加大淘汰力度的28個,比前5批平均每批12.6個增加了一倍多。對于生產過程毀壞耕地、污染環境的粘土磚、生產過程破壞耕地和植被的粘土和頁巖陶粒及以粘土和頁巖陶粒為原料的建材制品以及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以角閃石石棉(即藍石棉)為原料的石棉瓦等一批能耗高、安全性能低的建筑材料,目錄草案中明確將其列入了禁止使用的范圍,其中,只有開關動作、不能實現自動調節功能的一種溫控閥和能耗高、溫度高、光效低、壽命短、安全性差的幾種燈具等一批建筑配套設施及裝飾裝修材料,也被列入了禁止使用的范圍。
對“模塑聚苯乙烯保溫板”、“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等建筑外保溫材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高度大于100米住宅建筑、高度大于50米公共建筑和幕墻式建筑不允許使用。因此被列入限制目錄。白熾燈的能耗高,光效低,溫度高,安全性差,壽命短,本版目錄草案將其列為限制產品,禁止在新建公共建筑和精裝修住宅中使用,毛坯房業主裝修時要選擇個性化燈具,毛坯房竣工后至裝修階段使用率低,可以暫安裝廉價的白熾燈。
此外,對于泡沫混凝土、再生骨料、透水磚等一批能耗低、無污染,有利于提升城市建筑品質、節約資源、保護地下水質的建筑材料,被目錄草案列為了推廣類。公示收集相關意見并匯總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采取措施在城市建設中大力推廣“低碳”建材。
各單位和市民可以登錄北京建設網(www.bjjs.gov.cn)了解目錄草案內容和反映修改意見的渠道,并在2010年4月15日前反饋意見。該目錄將根據征求到的意見再次進行研究修改之后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市規劃委員會聯合發布實施。
從1998年起,北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陸續發布了5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目錄,總共69種不能保證建設工程安全、功能和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落后建筑材料被列為禁止或限制在北京市建設工程中使用。這一管理措施對于規范本市建筑材料市場、保證和提高建設工程質量、促進建筑業和建材業進步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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