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吉林省
吉林省開展建筑節能自查
為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全面推動吉林省建筑節能工作,吉林省將開展自上而下的建筑節能自查活動。自查范圍包括吉林省地級市、縣級市及縣政府所在的鎮,自查項目為今年1~10月(含10月)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程項目。 自查分為新建建筑執行建筑節能標準與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兩個方面。具體內容包括新建建筑執行建筑節能標準情況(地級市節能標準為65%,縣級市為50%),以及在推進建筑節能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今后計劃安排等。 據了解,新建建筑在做隱蔽工程前是否進行節能專項驗收,新建建筑使用的節能技術(產品)是否經過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是否使用了國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和產品等方面都將納入新建建筑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審查的范圍,并將現場檢查未做隱蔽工程的民用建筑節能保溫工程質量。 對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情況自查包括,改造項目是否變更改造實施方案,具體改造項目內容、進度,改造后是否達到熱計量及建筑節能要求,是否使用了國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和產品等。 此次自查將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對違反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有關責任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吉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法規文件規定嚴肅處理,檢查結果將在全省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