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盛繼紅)沿襲了2000多年的“秦磚漢瓦”,將于明年1月1日《浙江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正式實施之日起徹底成為歷史,取而代之的是環保節能的新型墻體材料。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浙江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日前市經濟委員會、市建設局召集了設計、審圖、監理、質監等部門及房產、建筑公司等相關負責人舉行座談會,就條例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討論,為下一步條例的正式實施及相關細則的出臺作準備。我省促進循環經濟的首個單項法 據市發展新型墻體材料辦公室副主任陳鼎介紹,《浙江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已于2007年7月26日經浙江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將于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作為一個地方性法規,該《條例》是我省促進循環經濟的第一個單項法。 《條例》重點從保護土地、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保護環境、改善建筑功能、發展節能建筑為出發點,調整墻體材料產業結構,以鼓勵技術創新、資源循環利用、因地制宜、可持續發展為原則,支持充分利用再生資源和廢棄資源以及優勢資源開發利用生產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禁止和控制破壞耕地的黏土磚生產使用,通過一促一禁,提高和改進墻體材料產品的資源利用效益,以促進我省循環經濟的發展。 應該說,該《條例》是歷年來國家及我省對墻體材料改革工作的延續。從1992年開始,國務院專門發文強調要求加快墻體材料改革,省政府于1997年發布實施《浙江省新型墻體材料開發利用管理辦法》,2004年又發布省政府令第171號予以修訂,國務院辦公廳于2005年6月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的通知,對進一步推動墻體材料改革工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而這次《條例》的頒布,為我省墻體材料改革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為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礎,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有幾點值得關注 該《條例》從大的方面,主要是從墻體材料的生產領域和墻體材料使用的建筑領域作了具體的規定,包括鼓勵的、限制的和禁止的。同時,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在行政處罰方面也作了較詳細的規定。 一是首次明確了新型墻體材料的定義和范圍?!稐l例》從新型墻體材料的特性和用途的角度,將新型墻體材料定義為“以非黏土為原料生產的,具有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節約土地和能源等特性,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墻體材料”。 二是禁止使用實心黏土磚問題?!稐l例》明確規定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和使用實心黏土磚。第十四條規定,建筑工程設計單位在設計建筑工程時,應當根據國家和本省新型墻體材料的建筑應用設計標準以及本條例規定,采用新型墻體材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內容進行審查,不符合規定的,不得通過審查。建筑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確需變更的,應當經原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設計單位和審查機構同意。建筑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對工程施工中使用新型墻體材料情況進行監理。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墻體材料情況的監督,依法查處違法設計、施工、監理的行為。第十五條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和使用實心黏土磚。為修繕古建筑、文物保護單位等特殊建筑物,確需生產和使用實心黏土磚的,應當經省墻體材料行政管理部門批準。 三是城市規劃區內的部分建筑工程和墻體部位禁止使用空心黏土磚、黏土瓦。第十八條規定,財政撥款或者補貼的建設項目和國家投資的生產性建設項目,其建筑工程應當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城市規劃區內的建筑工程屬于框架(含框剪、剪力墻、筒體等)結構的,應當使用新型墻體材料。鼓勵城市規劃區內其他建筑工程和農村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墻體材料。 四是關于促進與扶持措施方面。首先是縣級以上政府要安排資金專門扶持新型墻體材料生產項目、應用試點項目或者示范工程以及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開發與推廣應用。其次是在建筑工程中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后專項基金的返退政策。第二十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不含農民個人自建和聯戶自建住房),建設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前按照規定標準繳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預繳款。在主體工程竣工后根據使用非新型墻體材料總量清算,多退少補。再次是經建筑工程節能管理機構確認,建筑工程符合節能建筑設計標準的,專項基金返退比例提高10%。 五是行政處罰方面。從應用領域看,主要有第二十五條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審查通過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省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撤銷對審查機構的認定。第二十六條建設單位明示或者暗示設計、施工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使用黏土磚的,由縣級以上墻體材料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建設單位按照已使用粘土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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