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銳報道 記者12月11日從市建委獲悉,《開封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市政府第17號令)12月上旬出臺。規定指出,對達不到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民用建筑工程項目不準開工建設和銷售。 規定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有關責任主體的職責提出了明確要求。市建委是全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居住建筑節能執行《河南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公共建筑節能執行《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要積極推動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工作。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經過認定達到節能標準的民用建筑工程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給予返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30%的優惠政策。
來源: 開封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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