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天津市鼓勵建筑節能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推廣建筑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發展可再生能源與建筑結合的新技術,限制或者禁止使用建筑能耗高的技術、設備、材料和產品。今后建設單位在設計和施工招標文件及相關合同中,必須明確建筑節能技術要求和產品技術指標,向施工和監理單位提供節能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并按建筑節能工程質量驗收規定組織驗收。施工單位必須對進入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建筑節能產品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經抽樣或檢驗不合格的建筑節能產品和建筑節能工程分項,監理工程師不得簽署同意使用文件。
違反《天津市建筑節能管理規定》的建設、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監理、施工、生產或銷售單位,將被處以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被罰款單位的直接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將受到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處罰。
按照即將實施的這一規定,今后,天津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在房屋銷售現場的顯著位置公示所售商品住房的節能措施、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指標、相應的保護要求等基本信息,并在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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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是全國率先全面推行新建居住建筑三步節能技術標準的城市之一。目前全市共建節能住宅6679萬平方米,占既有住宅總量的46%,并已提前實現直轄市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節能達到65%的要求。推行建筑節能后,能源消耗明顯減少。沒推行建筑節能以前,天津市平均每噸供熱鍋爐供熱面積僅7000平方米,現在平均每噸供熱鍋爐的供熱面積已提高到10000平方米。(記者 王月)(完)
稿件來源:天津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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