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河北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1年度建設工程類檢驗檢測機構專項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
在接受檢查的80家建工類檢驗檢測機構中,14家機構數據虛假,8家機構數據不實,3家機構盲樣考核不合格,3家機構盲樣考核缺考,1家機構主動注銷資質,1家機構主動暫停資質。其中,對數據虛假的14家機構對應的資質認定項目進行撤銷處理。
保溫材料:
數據虛假問題:
2.河北省柏辰建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無保溫板單體燃燒報告的電子存儲曲線及數據。
9.唐山環宇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保溫材料試驗項目密度、壓縮強度、燃燒性能、導熱系數、氧指數、吸水率,其試驗樣品數量不滿足檢驗檢測項目的要求。
數據不實問題:
7.河北秉龍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防火巖棉板不燃性檢測原始記錄中爐內溫升數據計算錯誤,存在樣品制備、處置不符合標準規定,數據結果無法復核的違法行為。
一、基本情況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分別選派行政監管人員、建設工程領域技術專家及部分地市監管人員隨機搭配,聯合組成8個檢查組。對隨機選擇的80家機構進行了現場檢查,其中1家機構內部改革主動注銷資質,1家機構長期未開展工作主動暫停資質,1家機構地址搬遷不具備現場檢查條件,實際有效檢查機構77家。接受檢查的機構分布在12個地市,其中石家莊11家、張家口5家、承德5家,秦皇島5家(1家主動注銷資質)、唐山10家、廊坊5家(1家主動暫停資質)、滄州5家、保定12家、衡水5家、邢臺5家、邯鄲5家、雄安新區7家(1家正在搬遷)。
現場除開展檢驗檢測活動專項監督檢查外,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安排省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中心對11家具備室內空氣項目“苯”和使用功能項目“塑料拉伸性能”兩個參數實施盲樣考核,因1家機構主動注銷資質,1家機構現場搬遷,1家機構設備損壞未實施現場盲樣考核,實際盲樣考核8家。
二、主要問題
本次聯合檢查中,發現問題275項,具體問題清單均已現場交辦機構整改。各類檢查條款中發現問題多的依次是報告、設備、場所、人員四個方面問題。盲樣考核中,“苯”盲樣考核結果值不合格3家次,“塑料拉伸性能”盲樣考核結果值不合格1家次。主要有以下具體問題:
(一)數據虛假問題。
14家機構存在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行為,分別為:
1.邯鄲市恒泰建設工程檢測有限公司,砂篩分析試驗的設備運轉時長不足以完成實際檢測工作,給水用聚乙烯(PE)管材靜液壓試驗的設備配置及運轉時長不足以完成實際檢測工作。
2.河北省柏辰建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無保溫板單體燃燒報告的電子存儲曲線及數據,無門窗物理三性報告的原始記錄電子儲存數據,冷熱水用聚丙烯PP-R管材靜液壓試驗的設備配置及運轉時長不足以完成實際檢測工作。
3.秦皇島博天工程檢測有限公司,無用于制作材料放射性試驗標準曲線的標準放射源,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的一塊完好樣品尚在養護室,但已出具檢驗檢測報告。
4.饒陽縣建安建筑工程檢測有限責任公司,鋼筋原材反向彎曲試驗應用彎芯直徑40mm,但機構無該直徑彎芯。
5.唐山市曹妃甸區建設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單聯單控開關、五孔插座、帶開關三孔插座分斷容量、通斷能力,正常操作檢測項目所用時間與開關插座通電性能檢測儀數量(僅有一臺)不匹配。
6.唐山寶祥建設工程材料檢測有限公司,后錨固植筋拉拔所用拉撥儀與檢測數量不匹配。
7.河北萬博檢驗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現場5臺抗滲儀未使用,實際使用的抗滲儀數量及運轉時長不足以完成實際檢測工作。
8.樂亭衡信建設工程材料檢驗有限公司,多組試樣在使用烘箱過程中,使用溫度不一致,但機構在同一時間段對試樣進行了干密度試驗;蒸壓加氣塊原始記錄中使用的電熱鼓風干燥箱,與現場查看的設備使用記錄設備管理編號不一致。另機構現場評審時安排的盲樣考核未進行試驗,但已出具盲樣考核報告,同時,整改過程中將現有的部分項目私自搬遷至另一場所,并隱瞞此事實。
9.唐山環宇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保溫材料試驗項目密度、壓縮強度、燃燒性能、導熱系數、氧指數、吸水率,其試驗樣品數量不滿足檢驗檢測項目的要求。
10.保定市永泰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混凝土抗滲試驗三組樣品在養護室,一組樣品正在試驗中,但已發放檢驗檢測報告;個別項目主體結構工程檢測配備的人員不足以完成實際檢測工作量;現場個別抗滲設備壓力表顯示的值低于記錄的實際試驗進程壓力值。
11.河北鑫潤建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主體結構鋼筋保護層檢測未正確引用原始數據,造成檢測結論相反。
12.張家口市華城建設工程檢測有限公司,改變抗滲儀的起始壓力,縮減了試驗時間和環節,在試驗未結束時提前填寫了試驗結果。
13.河北鼎昌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個別工程試驗項目混凝土路面磚抗壓和抗折強度樣品數量不滿足檢驗檢測項目數量要求。
14.邢臺中科建設工程實驗有限公司,鋼絞線松馳試驗機不滿足樣品的試驗設備要求,但仍進行了試驗,另測試數據不符合其樣品質量特性。
(二)數據不實問題。
8家機構數據不實,其中4家機構違反國家有關強制規定的檢驗檢測規程、方法檢測,2家機構未按照標準等規定傳輸、保存原始數據和報告,1家機構樣品制備、處置不符合標準規定,1家機構使用未經檢定或者校準的儀器檢測,分別為:
1.南皮縣誠信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結構實體檢測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原始記錄數據不符合邏輯,存在違反國家有關強制規定的檢驗檢測規程、方法檢測的違法行為。
2.豐寧永安工程檢測有限公司,混凝土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加荷速度不符合標準要求,存在違反國家有關強制規定的檢驗檢測規程、方法檢測的違法行為。
3.河北潤成工程檢測有限公司,鉆芯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計算結果錯誤,存在違反國家有關強制規定的檢驗檢測規程、方法檢測的違法行為。
4.雄鐵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回彈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混凝土碳化深度檢測值均為0mm,且每個碳化測量部位未按照標準要求記錄三次測量過程,存在違反國家有關強制規定的檢驗檢測規程、方法檢測的違法行為。
5.河北廣廈建設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圍護結構傳熱系數檢測,采用能夠自動保存電子記錄或數據的儀器設備,但未保存記錄或數據,數據,存在未按照標準等規定傳輸、保存原始數據和報告,數據結果無法復核的違法行為。
6.懷安縣安信建筑材料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土壤擊實缺少原始數據(濕土質量),多組含水率數據的平行樣的數據完全相同,并且未配備土工含水率試驗用稱量盒,存在未按照標準等規定傳輸、保存原始數據和報告,數據結果無法復核的違法行為。
7.河北秉龍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外窗物理性能檢測窗型示意圖與開啟縫長度不一致,且與報告中窗型圖不一致,試件淋水量數據錯誤;外窗氣密性檢測原始記錄與報告中抽樣部位不一致;防火巖棉板不燃性檢測原始記錄中爐內溫升數據計算錯誤,存在樣品制備、處置不符合標準規定,數據結果無法復核的違法行為。
8.衡水市恒爍建設工程檢測有限責任公司,管材耐壓試驗機儀器為自行改造設備,靜液壓強度為三路數據,存在使用未經檢定或者校準的儀器進行檢測,數據結果無法復核的違法行為。
(三)場所問題。
53家機構試驗場所存在問題,主要是:機構試驗場所部分需要安裝通風設施的區域或設備,未安裝通風設施;設備設施相互之間有干擾,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溫濕度等環境條件控制設施、監測設施未配備或配備不全;部分電氣設備未接地,安全防護設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
(四)設備問題。
60家機構原有設備(含標準物質)存在問題,主要是:原有設備缺少必要的配件或輔助工具;新標準實施后,個別設備未及時更新,設備的安裝不符合標準或者說明書要求;部分設備校準項目不全,量值溯源不滿足標準要求;個別檢測設備的配置數量不利于檢測工作開展;個別機構缺少試?;蛘咴嚹盗坎蛔?;個別機構原有設備相應的輔助器具的規格不齊全。
(五)能力問題。
20家機構原有資質能力維持存在問題,主要是:4家機構未定期進行標準查新,個別標準未及時辦理變更;1家機構授權簽字人已退休并離崗,未按要求辦理撤銷手續;7家機構的注冊工程師或授權簽字人等關鍵崗位人員不在檢查現場且無相應證明材料;2家機構的授權簽字人現場問答時,其能力與其授權的領域不匹配;6家機構關鍵崗位人員能力確認記錄缺少實質性內容。廊坊天誠建設科技有限公司現場檢測設備堆放在試驗室、庫房內,均未安裝使用,檢測設備在2020年5月、2020年11月后停止校準,不具備檢測條件。
(六)樣品問題。
38家機構樣品管理存在問題,主要是:樣品未標識,或標識不清楚,或標識方式不正確,不能保證樣品不被混淆;收樣人員在收樣時把關不嚴,造成樣品有缺陷或者樣品與委托單不一致;樣品的擺放、養護條件等不符合標準要求,影響檢測結果;留樣樣品不足或未按照要求留樣,未單獨設立樣品留樣與處置記錄。
(七)原始記錄問題。
大部分機構原始記錄不規范,主要是:個別機構出具的報告中含有非資質認定項目,雖已標識,但未進行說明;個別機構混凝土抗滲試塊檢驗過程控制不規范,造成原始記錄、設備記錄與設備顯示不一致;個別機構檢測人員配備不足,造成工作量與人員不匹配,記錄顯示的人員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個別機構檢測數據缺失或雷同,無法有效溯源;個別機構未按照標準規定的方法進行檢測,檢測記錄和檢測報告信息量不足,信息不一致,部分內容填寫不規范;另發現大多數機構檢測報告中未填寫對應的檢測方法標準、數據修約不正確、計量單位書寫不正確或直接涂改;個別地區多家機構存在600℃·d的混凝土抗壓強度值計算錯誤。
(八)盲樣考核問題。
云筑(河北雄安)檢測科技有限公司(苯、塑料拉伸性能)、廊坊市環泰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苯)、河北中廊工程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塑料拉伸性能)、河北鼎昌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塑料拉伸性能)、保定顏通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塑料拉伸性能)、保定市永泰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塑料拉伸性能)、保定護航建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苯、塑料拉伸性能)7家機構的考核項目合格。保定顏通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苯)考核項目不合格,考核結果值偏低;保定市永泰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苯)考核項目不合格,考核結果值偏高;保定華益材料檢測有限公司(苯、塑料拉伸性能)考核項目不合格,其中苯結果值偏高,塑料拉伸性能結果值偏低。河北秉龍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苯)、廊坊天誠建設科技有限公司 (塑料拉伸)、保定新一代建設工程材料檢測有限公司(塑料拉伸)3家機構盲樣考核現場缺考。
三、監督檢查處理結果
在接受檢查的80家建工類檢驗檢測機構中,14家機構數據虛假,8家機構數據不實,3家機構盲樣考核不合格,3家機構盲樣考核缺考,1家機構主動注銷資質,1家機構主動暫停資質。經研究,上述機構處理結果如下:
(一)14家出具虛假報告機構處理結果。由機構所在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依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對機構及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違法處理,依照《河北省建筑市場主體失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將機構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由機構所在地市市場監管局依照《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市場總局令第39號)對數據虛假對應的資質認定項目進行撤銷處理(具體撤銷的項目見附件1)。
(二)8家出具不實數據報告機構處理結果。由機構所在地市市場監管局依照《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市場總局令第39號)進行違法處理;由機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依照《河北省建筑市場主體失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將機構列入一般失信行為預警名單。違法處理期間,數據不實對應的資質認定項目暫緩使用資質認定“CMA”標志,待整改完成后,且由機構所在地市市場監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對報送的整改報告驗收合格后,可繼續使用資質認定“CMA”標志。
(三)存在其他問題機構,廊坊天誠建設科技有限公司資質能力不能持續保持,由機構所在地市場監管局依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市場總局令第38號)依法處理,暫停其資質,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依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暫扣其資質。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已申請注銷其資質,由省市場監管局、省城鄉和住房建設廳按照有關程序辦理。樂亭衡信建設工程材料檢驗有限公司資質證書延續時,私自將部分整改項目搬遷至非資質認定通過的場所地址,由唐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撤銷非資質認定場所對應的參數。
(四)現場盲樣考核結果值不合格3家機構,應主動向所在地市場監管局申請不合格能力參數注銷手續;現場盲樣考核缺考3家機構,應主動暫停對外出具該參數的數據、結果,待設備維護完成或場所搬遷完成后,主動向省市場監管局申請對應的參數盲樣考核。
(五)各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對受到行政處罰的檢測機構涉及的單項資質條件進行全面核查,經核查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的,應提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依法撤回該單項資質證書。
(六)各機構事實確認單已轉交機構所在地市市場監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各檢驗檢測機構要按照事實確認單中的問題逐項整改,形成整改報告,報所在地市市場監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驗收。
(七)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對此次監督檢查中存在虛假數據、不實數據問題的檢驗檢測機構實施集體約談。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及時向社會公開通報檢查結果,做好對被檢查的檢驗檢測機構后處理工作和整改復核工作,后處理過程中,如現場無法提取違法線索的證據,可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調取,并于11月30日前,將通報中列出的檢驗檢測機構整改和處罰、部分資質項目撤銷情況分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城鄉和住房建設廳。
(二)對本次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出具虛假數據、不實數據檢測報告涉及的工程,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要督促檢驗檢測機構及時聯系項目建設單位,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進行糾正,確保工程質量。
(三)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要加大對屬地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不實檢測報告行為,加大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切實提升檢驗檢測工作質量。同時督促指導各檢測機構要進一步加強機構內部人員素質教育,嚴格按照有關質量檢測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開展檢測工作,確保檢測數據準確、可靠。
標簽: 保溫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