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對高星級綠色建筑進行獎勵!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3月7日,西寧市政府辦公室印發《西寧市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從4月6日起,西寧市取得設計標識和運行標識的居住二星級及以上、公共建筑三星級綠色建筑可申報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獎勵資金。其中,對獲得“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的建設項目,給予一等獎300萬元、二等獎200萬元、三等獎100萬元的資金獎勵。
《辦法》所稱綠色建筑示范項目,是指滿足《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等綠色建筑相關標準要求,申報評選納入全市綠色建筑示范工程,并由綠色建筑第三方評估,取得設計標識和運行標識的居住二星級及以上、公共建筑三星級綠色建筑。申報獎勵的綠色建筑示范項目應因地制宜地采用適宜的綠色建筑技術與產品,運營管理水平較高,實現社會、環境、經濟效益的統一,無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
《辦法》規定,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原則上從城市重點開發片區及新建的具有重大示范意義的建設項目中遴選。每個申報項目只能有一個申報主體。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獎勵資金由項目建設單位或業主單位,也可由其他單位經建設單位或業主單位授權后提出申請。
《辦法》規定,居住建筑二星級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獎勵標準為50元/平方米。其中獲得設計標識獎勵15元/平方米、獲得運營標識獎勵15元/平方米,申報獲得“西寧市建設綠色發展樣板城市示范工程獎牌”獎勵20元/平方米;居住建筑三星級和公共建筑三星級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獎勵標準為80元/平方米。其中獲得設計標識獎勵22.5元/平方米、獲得運營標識獎勵22.5元/平方米,申報獲得“西寧市建設綠色發展樣板城市示范工程獎牌”獎勵35元/平方米。
對獲得“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的建設項目,給予一等獎300萬元、二等獎200萬元、三等獎100萬元的資金獎勵。在建筑屋頂、墻面等部位實施綠化的居住建筑二星級及以上、公共建筑三星級綠色建筑,屋頂綠化面積可按照1:0.3的比例折算為建設項目綠地率指標,墻面綠化面積可按照1:0.5的比例折算為建設項目綠地率指標。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居住建筑二星級及以上、公共建筑三星級綠色建筑,在年度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等級評定中相應加分。對獲得居住建筑二星級及以上、公共建筑三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標識的項目,優先推薦申報魯班獎、江河源杯評獎項目。
據悉,本辦法自4月6日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6日。
標簽: 西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