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官網獲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2018年第4季度以來,該局(原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開展了2018年第4批配裝眼鏡等38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予以公布。
其中,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鄭州、洛陽、平頂山、安陽、新鄉、焦作、濮陽、許昌、漯河、南陽、商丘、周口、駐馬店第13個省轄市和蘭考、鄧州、汝州、長垣、永城等5個省直管縣(市)38家企業生產的38批次建筑用外墻涂料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24408-2009《建筑用外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T9755-2014《合成樹脂乳液外墻涂料》、G/T172-2014《建筑彈性涂料》、JG/T210-2007《建筑內外墻用底漆》、JG/T24-2000《合成樹脂乳液砂壁狀建筑涂料》及《2018年第4批建筑用外墻涂料產品質量河南省監督抽查實施方案》,對建筑用外墻涂料產品的游離甲醛含量、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乙二醇醚及醚酯含量總和、重金屬、對比率、耐洗刷性、施工性、干燥時間(表干)、低溫穩定性、耐水性、耐堿性、耐沾污性、拉伸強度、斷裂伸長率、附著力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經檢驗,有37批次產品符合標準要求,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涉及對比率(白色和淺色)項目。
該局已責成相關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原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
標簽: 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