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中山市住建局了解到,9月1日起中山市將開展建筑工程外墻淋水試驗,外墻淋水試驗驗收合格才能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中山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外墻淋水試驗的范圍覆蓋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工程, 要求9月1日起尚未進行工程初驗的建筑工程應進行外墻淋水試驗,如9月1日工程已經拆除外腳手架但尚未初驗,經監理單位見證屬實的可直接進行第二階段的驗收性淋水試驗。外墻淋水試驗的部位包括建筑外墻面、外墻門窗、幕墻、玻璃與墻體未脫開的玻璃天窗、雨棚,裝配式建筑的外墻板接縫處等,其中外墻墻板交接處、窗框周邊、空調板、外墻腳手架洞口為外墻淋水試驗的重點部位。
據介紹,外墻淋水試驗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性外墻淋水,宜在外腳手架拆除前實施,外墻飾面層、外窗玻璃及窗框四周密封膠施工完成后,自上而下分區段進行第一次外墻淋水試驗和對重點部位進行人工射水檢查,由監理單位組織檢查和落實整改。第二階段為全面驗收性外墻淋水,外腳手架拆除后應進行第二次全面外墻淋水,建設單位組織各方責任主體單位驗收,驗收合格方可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另外,采用提升式腳手架且屬于全混凝土現澆外墻的,經各方責任主體單位同意可直接進行第二階段淋水試驗和驗收。
在組織外墻淋水試驗時,第一階段外墻淋水持續淋水時間應不少于12小時,不能因下雨而中斷或免除,同時對外門窗塞縫部位進行局部淋水射水試驗,觀察是否存在滲漏現象。第二階段外墻淋水試驗時淋水持續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如采用向下滑移式自上而下分段淋水,每個分段淋水時間要滿足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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