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強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外墻保溫施工安全管理,昨日,市城鄉建設委官網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外墻保溫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該通知中明確,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搭設,施工單位應編寫方案并需要專家論證。違規者將接受行政處罰,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登高人員需持證上崗
昨日,市城鄉建設委官網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外墻保溫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在全市范圍內,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自行選擇使用高處作業吊籃和外墻腳手架進行建筑物外墻保溫工程的施工作業。使用高處作業吊籃和外墻腳手架進行建筑物外墻保溫工程施工作業,必須遵循國家、省、市相關技術標準、規范以及有關規定。
《通知》要求,建筑外墻保溫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必須對方案進行審查并監督外墻保溫施工單位按照方案要求組織實施;嚴查登高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人員體檢、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履行施工現場動火審批手續,嚴禁保溫材料與易燃易爆物存放在一起,防止火災發生。
吊籃安裝搭設需專家論證
市建委將強化高處作業吊籃的安全管理,規范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使用管理,狠抓安全裝置檢驗檢測,建立健全吊籃使用管理制度,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項,嚴禁違章指揮、違規作業,確保高處作業吊籃施工過程中的使用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規定,在不違反規范、標準要求的前提下,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搭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施工單位應編寫專項施工方案并從建筑機械專家庫中隨機抽取5名專家對安裝、搭設方案進行論證:1.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2.坡頂屋面安裝、框架屋面抱柱安裝、騎馬架安裝、腳手架上懸掛機構安裝、懸掛系統前后支座超過正常支座高度一倍以上的安裝等。
《通知》要求,各責任主體應強化質量責任終身制落實,規范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嚴格按照工程圖紙、設計文件和施工規范及技術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加強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和檢驗,對各關鍵環節嚴格把關,及時組織保溫工程專項驗收。
違規操作者予以行政處罰
《通知》中明確,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加強建筑外墻外保溫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行為和違反《高處作業吊籃》標準要求的應責令改正,對相關責任主體和責任人依據《青島市建筑市場主體考核辦法》進行考評,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不予辦理吊籃使用告知手續。
各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建筑外墻外保溫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民用建筑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的應責令改正,對相關責任主體和責任人依據《青島市建筑市場主體考核辦法》進行考評,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標簽: 高空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