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河北建工集團牽頭主編的河北省地方標準《混凝土復合保溫砌塊通用技術條件》通過專家審定。
河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河北省建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河北省質量協會等單位的有關專家組成的標準審定委員會對標準送審稿進行了深刻、細致的剖析,針對標準每一章、每一節進行了逐條、逐字審查。編制組成員對標準審查委員會專家提出的問題一一解答。審定委員會一致審定通過并形成審定結論:一是該標準的編寫貫徹了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與現行的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協調一致;二是該標準解決了混凝土復合保溫砌塊國家和行業標準存在的不一致問題,并根據實際情況簡化了檢測方法,增加了產品種類,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可以作為推薦性標準在我省復合混凝土保溫砌塊生產中應用。標準編制依據充分,技術成熟先進,各項技術指標科學、合理,其編制和技術居國內先進水平。三是該標準的實施,有利于河北省混凝土復合保溫砌塊生產的標準化,有利于提高產品質量,從而促進我省復合保溫砌塊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審定委員會建議標準起草組按專家提出的意見進行修改,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批、發布、實施。該標準編制實施后,河北建工集團編制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將達到33項,進一步提升集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標簽: 河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