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湖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精神,根據《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15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專項檢查的通知》(湘建辦函〔2015〕61號)要求,我廳于2015年底開展了全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專項檢查。本次檢查采取市州交叉檢查的方式,范圍覆蓋全省各市州及縣市區,隨機抽查了288個工程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情況,開展了節能材料抽檢,并對檢查中發現嚴重問題的項目下發了執法建議書(附件3)?,F將本次檢查情況及我省“十二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十二五”期間,我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按照把握機遇、統籌發展、協同推進的思路,以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條例》、《湖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為主線,以新建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為重點,建立健全政策法律、標準規范、能力建設、科技支撐、宣傳培訓和產業支撐等六大體系,實現了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的全面推進。為表彰先進,整體推進我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健康發展,根據《湖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相關規定,對“十二五”期間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見附件1-2)。
二、工作亮點
(一)新建建筑節能方面。監管力度逐步加大,建筑節能品質逐步提升。目前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嚴格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設計階段標準執行率達到100%,施工階段標準執行率全省設區城市達到99%,縣市和建制鎮達到95%以上。郴州市組織施工單位及建筑節能材料供應企業對照省廳節能材料(產品)抽檢方案開展了全市范圍內的自查自糾工作;湘西自治州以加強建筑工程示范工地創建工作為契機,全面推行建筑節能樣板間制度;長沙市出臺了加強民用建筑外窗工程質量管理及全面禁止使用漿體類保溫材料的文件,幫助全市20余家保溫企業完成從漿體類保溫材料到板材類保溫系統的轉型升級,提升了建筑外窗、外墻的品質和施工質量。邵陽市要求所有進邵節能產品生產廠家必須進入省廳推廣目錄,建筑節能的工程質量得到了源頭保障。株洲市偉大集團與德國能源署簽訂合作協議,將節能被動房技術引入株洲,節能被動房營銷中心與樣板房已正式對外開放。
(二)綠色建筑發展方面。以省政府名義發布了《湖南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開展了綠色建筑推進機制研究,制定并完善相關標準、導則和細則等,推動了綠色建筑相關產業發展。衡陽市將綠色建筑納入項目規劃條件,在項目立項時將綠色建筑有關要求直接落實到地塊要求中。長沙市市政府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出臺綠色建筑監督管理規定,將綠色建筑認定納入了工程基本建設管理程序,優化了綠色建筑認定程序,對推動全市綠色建筑發展具有積極意義。郴州市、湘潭市以市政府名義下發了推進綠色建筑的實施意見,湘潭市進一步制定了實施細則,目前已有昭山產業發展中心等2個項目獲得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三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方面?!笆濉逼陂g,我省可再生能源示范地區規模已達到7市16縣1鎮,位居全國前列,獲批國家財政補助資金6.06億元,為順利完成示范任務,我省積極開展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系統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相關的技術和產品的基礎性研究。各地積極出臺相應政策,株洲市與省電業公司等部門銜接,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用電由商業電價轉為居民電價,有效促進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的推廣。常德市優化管理機制,落實激勵措施,制定了地源熱泵空調系統建筑、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應用示范項目建設程序,明確了財政獎補資金撥付方式。通過完善機制,使各項目單位在建設過程中有章可循。
(四)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方面。調研了解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的大眾接受程度,摸索適宜的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路徑和推廣機制,完善管理體制并組織開展了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完成了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面積180萬平方米的任務。株洲市將改造項目列入國家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示范項目,獲補助資金1500萬元,目前已完成28.7萬平米的改造量。長沙市、常德市、郴州市、岳陽市分別完成了126.86、15.22、7.97、7.32萬平米改造,圓滿完成了目標任務。
(五)公共建筑節能監管方面。十二五期間全面推進各市州民用建筑能耗統計,組織開展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和節約型校園建設;搭建省本級、市州以及高校在線監測平臺,開展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高校建筑的能源評價分析和公示工作,確定了首批監測示范建筑和重點改造建筑。
(六)建筑節能科技方面。探索引導農房按照建筑節能標準和綠色建筑原則進行設計和建造,結合農村危房改造開展了建筑節能示范,大力推廣農房節能技術;探索建立建筑產業現代化相關的設計、施工和部品部件生產的技術體系和標準體系,扶持龍頭企業開展技術研發與應用;組織開展了適合湖南省特點的綠色建材評價標準的研究,初步建立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協調機制,探索提出科學高效的綠色建材推廣制度,因地制宜地發展自保溫墻體材料等;逐步完善智慧城市建設組織機構和專家團隊,加強智慧城市建設的頂層設計,積極申報并創建株洲市等19個智慧城市試點。同時積極加強宣傳交流、教育培訓。湘潭市在中國建設報上對本地綠色建筑項目進行了宣傳。常德市組織了200多人的培訓班開展建筑節能工作宣傳培訓。
到“十二五”期末,湖南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實現了節約2900萬噸標準煤的目標任務。
三、存在的問題
(一)工作力量有待加強。各地雖已設立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專門機構,明確了專職人員,但隨著建筑節能相關工作內容不斷擴充,管理人員、經費不足的問題日益凸顯。
(二)監管存在薄弱環節。設計方面依然存在設計圖紙與計算書不符、未經重新計算隨意變更設計、設計變更后未重新審查等現象。施工方面依然存在抽檢批次達不到驗收規范要求、節能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設計文件編制、節能公示牌內容不完整或與實際情況不符等現象。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進度滯后??傮w來看,我省完工率為55.1%。從各市州情況來看,衡陽市(含縣)已全部完工,常德市(含縣)、株洲市(含縣)、長沙市(含縣、鎮)、湘潭市(含縣)、岳陽市(含縣)、婁底市、懷化市、永州市、湘西州(含縣)完工率分別為77.2%、73.6%、72.5%、44.4%、39.6%、30.2%、9.0%、7.1%、4.1%。
(四)相關產業發展不足。建材行業方面,企業雖多但規模偏小,產品質量良莠不齊;建筑產業現代化方面,雖有龍頭企業但配套的產業鏈不完整,工業化住宅的施工精度提高了但舒適度未得到明顯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方面,本省企業的研發、設計、建設、運維的全產業鏈服務能力不強、產品的市場占有率較低。
四、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完善建筑全生命周期監管機制,進一步提高能效。各市州要從規劃、設計、施工、運行、報廢階段,對建筑能效和綠色化水平進行監管,構建建筑全生命周期綠色化的能效監管體系。有條件的地區要組織更高能效試點。加強運行管理,實施總量控制,進一步完善市(區、縣)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設,強化監測平臺的運營管理,保證數據的準確性、有效性,在此基礎上全面掌握本地區公共建筑運行階段能耗,要在總結數據分析的基礎上,形成針對本地區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綜合性高性價比的技術解決方案、適宜的改造模式,并探索制定有效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激勵政策,形成規范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機制。對于既有居住建筑,鼓勵以建筑門窗、遮陽和自然通風為重點組織節能改造;對于既有公共建筑,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綜合節能改造。
(二)制定綠色建筑引導政策,進一步推動綠色建筑普及化發展。各地要進一步完善綠色建筑設計、審查、評價相關標準體系,逐步將綠色建筑一星級作為新建建筑基本要求,推行綠色建筑全過程審查制度。加強對綠色建筑規劃、設計、施工、認證標識和運行監管,研究制定相應的鼓勵政策與措施。引導房地產開發類項目自愿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住宅小區。
(三)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驗收,進一步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領域規?;瘧?。做好能效測評工作。督促相關能效測評機構加快項目形式檢查、性能檢測、能效評估工作進度,為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縣示范的整體驗收打下良好基礎。同時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資源評估,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激勵機制和推廣政策,因地制宜地建立長效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市(區、縣)出臺政策,對適合本地區資源條件及建筑利用條件的可再生能源技術進行強制推廣。優先支持保障性住房、公益性行業及公共機構等領域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使可再生能源更多地惠及民生。進一步指導農村地區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應用技術,積極開展城鎮生活垃圾及污泥沼氣利用、工業余熱利用、深層地熱能梯級利用、分布式能源、高效的空氣源熱泵應用等方面的研究和試點。
(四)加大研究力度,進一步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研究制定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的政策制度,將建筑產業化預制部品部件重點產品納入建筑節能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推廣應用目錄管理。逐步健全預制構件設計、生產、新型結構體系、裝配化施工等方面的標準體系,推動結構件、部品、部件的標準化,豐富標準件的種類,提高通用性、可置換性;加快發展建設工程的預制、裝配技術,提高技術集成水平,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產的預制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等建筑體系;支持整合設計、生產、施工全過程的建筑產業現代化基地建設。
五、整改要求
請違法違規項目所在市州于2016年2月30日前將整改與處罰情況報我廳。根據《全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節能材料(產品)抽檢工作方案》要求,抽檢不合格的建筑節能材料(產品),其生產企業已列入《湖南省建筑節能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目錄管理辦法(實行)》(湘建科〔2012〕216號)的,由我廳予以注銷,并在注銷后12個月內不得重新申報。未列入的,按照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本次檢查抽檢結果統一在我廳門戶網站上公示。
標簽: 湖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