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萬噸
十二五青島建筑節能項目年減排603萬噸
“十二五”期間,為貫徹落實國家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總體戰略,以及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設生態文明的總體要求,我市積極探索建筑節能減排的新領域、新方法,出臺系列法規政策文件,建立完善的監督服務體系,推出若干激勵政策,引導市場和社會積極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日益重視建筑領域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在新建節能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綠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等領域取得了較好的發展,先后被評為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示范市、國家建筑能效測評試點城市、中德技術合作“公共建筑節能”項目試點城市、山東省建筑產業化試點城市,青島中德生態園獲批為國家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區內全部建設綠色建筑。“十二五”期間完成的建筑節能項目每年可節約建筑能耗237.7萬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603萬噸,青島建筑節能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國前列,多次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的全國年度建筑節能大檢查中獲通報表揚。 一、政策法規 《青島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我市第一部專門約束民用建筑節能行為的地方性法規,“十二五”是《條例》頒布實施后的第一個“五年”。在《條例》的支持下,我市建筑節能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一些以前不夠規范的領域得到了規范,一些以前未涉足的領域也開花結果,新建建筑節能、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等工作不斷發展和完善,綠色建筑、建筑產業化等工作從無到有,也取得了新的成績。為配合《條例》的頒布實施,先后制定出臺了《青島市綠色建筑三年行動計劃》(青政辦發[2013]42號)、《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及供熱計量工作的通知》(青政辦字[2015]7號)、《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青建發[2015]66號)、《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城鄉建設委關于進一步推進建筑產業化發展意見的通知》(青政辦發[2014]17號)等一系列綱領性文件和規范性文件,助力我市建筑節能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規范化道路。 二、新建建筑節能 為確保民用建筑在節能方面不欠新賬,市城鄉建設委創新監管模式,打造“閉合式”的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將新建民用建筑節能納入建筑工程竣工驗收體系,對不達標的民用建筑,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建筑節能從此由“民防兵”轉入了“正規軍”,建筑節能從設計到施工、監理、驗收等各個環節均得到了堅決的貫徹,全市建筑節能標準設計和施工階段執行率均達到100%,“十二五”期間累計建成節能建筑7710萬平方米,這些節能建筑每年可節約能耗220萬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560萬噸。與此同時,建筑節能的設計標準也在不斷提升。按照國家建筑節能的長期發展規劃,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要每十年上一個臺階,2005年頒布實施的居住建筑65%標準,到“十二五”末,其執行率已達100%。下一步,居住建筑的節能設計標準將再上一個臺階,開始實施75%節能標準,今后的住宅將在消耗更少能源的同時,更加的溫暖和舒適。 三、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 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是一項民生工程,同時又是一項資金需求巨大,融資和改造困難的難點工程。我市的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早在2008年就已經開始試點,改造的成本大約是每建筑平米300元,由于政府能夠投入的資金有限,而且節能改造的對象是仍在使用的民居,受資金缺口和改造意愿難以統一的制約,改造的難度很大,工作進展緩慢。“十二五”期間,尤其是2014年以來,市城鄉建設委創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借助創新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積極引入社會力量進行改造。實施改造的面積,從“十二五”初期的每年100多萬平方米,飆升至2015年的300多萬平方米。整個“十二五”期間,全市共完成節能改造835萬平方米,改善了10萬多戶居民的住房條件和生活質量,每年可節約煤炭約5.68萬噸,減排二氧化碳約15.02萬噸。節約下來的這些煤炭,可擴大供熱面積約500萬平方米,在提升了百姓居住舒適度的同時,也減少了社會采暖能耗,有助于解決供熱需求矛盾。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 建筑節能,有“節流”和“開源”兩個方面。為順應全世界減少碳排放的大趨勢,市城鄉建設委除做好新建建筑節能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外,還積極探索新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力爭減少建筑用能對化石能源的消耗,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我市被列為國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和增量任務城市。我們發揮濱海優勢,因地制宜發展海水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示范先行帶動區域推廣。奧帆中心媒體中心是全國首個采用海水源熱泵供能的公共建筑,港中旅海泉灣是全國最大的海水源熱泵及蓄能技術建筑應用項目,設計供熱(供冷)能力500萬平方米。“十二五”以來,全市累計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793萬平方米,實施了137項示范工程,爭取到國家補助資金3.4億元,應用規模居國內同類城市首位。截至目前,青島累計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971萬平米,年均節電3.39億千瓦時,節約標準煤12萬噸,減排二氧化碳28萬噸。 五、綠色建筑 綠色建筑是“十二五”剛剛出現的新生事物,強調的是“四節一環保”,即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保護環境,它是節能建筑的升級版,大大促進了建筑生產和使用過程中資源和能源的集約利用。國家從2011年開始大力推廣綠色建筑,我市也在當年開始每年設立綠色建筑獎勵資金,對獲得國家綠色建筑星級標識的項目予以獎勵,以帶動全市綠色建筑事業發展。“十二五”期間,共撥付綠色建筑獎勵資金2581.7萬元,支持550萬平方米新建項目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了設計建設。出臺了《青島市綠色建筑三年(2013-2015)行動計劃》(青政辦發[2013]42號)、《關于部分民用建筑項目全面執行綠色標準的通知》(青建發[2014]81號)等文件,要求在政府機關辦公建筑;由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益性建筑等四類建筑中,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啟動了被動房試點工作,亨達玻璃辦公樓改造項目被住建部評為2014年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同時被山東省住建廳列為我省被動式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2014年7月,在中德兩國總理見證下,青島中德生態園被動屋項目成功簽約,德國被動式建筑研究所與榮恩建筑事務所中國辦事處落戶中德生態園。 六、建筑產業化 建筑產業化也是“十二五”出現的新生事物,它以設計標準化 、構件生產工廠化、施工機械化、管理信息化 、外墻保溫與主體結構一體化為主要特征,通過整合設計、生產、施工等整個產業鏈,實現建筑產品節能、環保,建筑全生命期價值最大化的可持續發展的新型建筑生產方式。建筑產業化是建筑產業發展的更高階段,是一種建造方式的變革,主要實現形式有:裝配整體式混凝土體系、鋼結構體系、集成式房屋。據測算,通過采用工業化生產方式,施工現場模板用量可減少85%以上,現場腳手架用量減少50%以上,抹灰工程量節約50%,節水40%以上,節電10%以上,耗材節約40%,施工現場垃圾減少80%,施工周期縮短50%以上。但正因為建筑產業化是建筑業的一場全面變革,它面臨的挑戰和困難也不小,包括技術、政策和市場三個方面。為積極穩妥推進此項工作,市城鄉建設委在充分調研學習的基礎上,出臺了《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城鄉建設委關于進一步推進建筑產業化發展意見的通知》(青政辦發[2014]17號),對我市發展建筑產業化提出了指導意見;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由市領導掛帥,多個政府相關部門為成員,共同推進建筑產業化;開展了試點示范工程的建設,通過設立政府獎勵積極培育市場主體。青島市在2014年被山東省評為首批建筑產業化試點城市,萬科東郡產業化項目被評為首批試點工程,新世紀、鑫光正等4家構配件生產企業也被評為首批產業化基地。 七、公共建筑節能和大型公建監管體系 公共建筑,尤其是商場、酒店等大型公共建筑,其能耗往往達到普通住宅的二十多倍。管好了公共建筑的能耗,就等于拿住了建筑能耗的“七寸”。為此,市城鄉建設委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將青島市列為國家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示范城市,32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被國家列為示范儲備項目。 為有效推動政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市城鄉建設委聯合市機關事務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對政府機關辦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全面開展能耗監測、能耗統計和能源審計工作,加強對各類重點用能單位用能管理。對于新建民用建筑,尤其是大型公共建筑,在合理用能評估、設計、施工到節能認定等關鍵節點把關,加強對能耗監測工作監管。在驗收階段,對于不按規定安裝能耗監測設備并接入市級監測平臺的,不予節能認定,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從而逐步建立起覆蓋全市新建大型公建和部分既有公共建筑的用能監管平臺。 在建立完善市級建筑能耗監管平臺的基礎上,組織專門力量分析累積數據,從而科學合理制定節能改造方案,幫助業主單位開展節能改造,從而提高公共建筑的能源使用效率。為鼓勵引導業主單位積極開展節能改造,市城鄉建設委積極爭取國家資金和市財力支持,設立了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獎勵資金,對實施節能改造并達到預期節能率的項目進行獎勵,提高了公共建筑開展節能改造的積極性。“十二五”以來,已對432棟各類公共建筑實施聯網監測,對市南區400余棟公共建筑進行能源審計,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80多萬平方米;中國海洋大學等五所高校被住建部列為節約型校園示范,我市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得到住建部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