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濱??h
濱??h墻改辦多舉措推進城鎮新型墻材應用
為認真貫徹執行《江蘇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修正案)》,切實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節約能源,促進資源綜合利用,推廣應用新型墻材,濱??h墻改辦未雨綢繆,周密安排,加大在建工程檢查力度,杜絕不合格新型墻材進場使用,努力提高新型墻材應用率,確保規范使用,應用盡用。 一是強化宣傳引領。通過向城鎮范圍內29個在建工程發放《條例》等相關宣傳資料,耐心講解墻改法律法規、新型墻材與粘土制品的利害關系、土地與環境的重要性,以及應用新型墻材建房的優越性,促進開發、施工等單位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形成“禁粘”、推新共識。共發放宣傳資料60份。二是加強監督檢查。檢查涉及面廣、范圍大,包含各類公用建筑、住宅小區,采取聽匯報、看資料、查現場的方式,著重查看企業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復檢資料、新型墻材產品認定證書、施工砌筑規范等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諸如應用未認定的產品、產品標識欠缺問題和現場巡檢抽樣結果進行通報和整改,形成了震懾力,提高了執行力。同時,對未開工的建筑工程更是超前謀化,提前介入,靠前服務,及時糾正違規行為,深受企業好評。三是簽訂目標責任。與各建設單位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強化獎懲,告誡對不按規定使用新型墻材的,按照實際使用數量處以每立方米200元的罰款。同時,以簽訂目標責任書為抓手,糾錯整改,督促規范應用,防止反彈、回潮。四是嚴格基金返退。嚴格執行省新型墻材專項基金征收返退管理規定,執行政策,杜絕減交、免交、緩交現象,確保應征盡征,不留盲區。同時,嚴格履行返退程序,對符合條件的工程項目,按照時間節點,逐級審核把關,手續完善后及時撥付給建設單位,發揮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調動了建設單位應用新型墻材的積極性。 通過行之有效的舉措,進一步提升了各責任單位參與墻改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切實增強了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有效提高了各相關單位的產品質量意識和節能環保推新意識,為有序推進城鎮新型墻材應用和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奠定基礎,促進新型墻材行業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