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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浩特市第四中學新建教學樓耐火等級不達標消防責令整改
7月11日,內蒙古興安盟烏蘭浩特市消防大隊監督檢查人員,按照《全區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及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滅火障礙物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三的規定,對烏蘭浩特市第四中學新建教學樓工程工地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檢查發現工地現場采用燃燒性能達不到A級標準的建筑材料搭建臨時性建筑。為確保工地消防安全,消防大隊向烏蘭浩特市第四中學新建教學樓工程項目部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其在限定的時間內進行改正,同時,要求其在改正期間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消防安全。烏蘭浩特市第四中學新建教學樓耐火等級不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