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聊城市
聊城市下發《關于加強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質量管理的通知》
近日,聊城市氣溫持續降低,冬期施工來臨,為加強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質量管理,確保主體結構安全,避免出現質量隱患,聊城市住建委下發《關于加強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質量管理的通知》,要求,進入冬期施工狀態后,內外墻抹灰、防水工程、外墻保溫及其他濕作業施工等質量受低氣溫影響較大的分項、子分部工程,應停止施工。 通知要求,凡進行冬期施工的工程,施工單位均應編制具有針對性及可操作性的冬期施工專項方案,報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審批,同時報當地質監機構備案;凡沒有冬期施工方案或不具備冬期施工措施的,均不得進行冬期施工。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搜集、整理氣象資料,提前做好各項預防措施;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塑料薄膜、毛氈、外加劑等保暖防凍及遮擋寒風物資材料;防止工程因氣溫突然下降遭受寒流襲擊或產生凍融循環造成凍害。 進入冬期施工狀態后,內外墻抹灰、涂料(油漆)樓地面、防水工程、外墻保溫及其他濕作業施工等質量受低氣溫影響較大的分項、子分部工程,應停止施工。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在冬期施工期間繼續生產的,應按要求編制冬期生產方案,冬期生產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后報建設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并報質監機構備案;嚴格落實冬期施工生產措施,凡沒有冬期施工方案或冬期生產條件不具備的,不得強行生產、供應。 在解除冬期施工后,建設、監理單位應組織對冬期施工的工程實體部分進行嚴格檢查,通過必要的無損或局部破損檢查等手段排查,進一步復核混凝土、砂漿強度、以及其他重要部位各項質量指標是否能達到設計及規范要求;如發現異常,應由施工單位提出處理方案,經監理、建設單位審批并報質量監督機構備案后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