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期間,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將對全省建筑消防設施開展“回頭看”行動,深入摸排具有固定消防設施的建筑,建立固定消防設施專項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 明,防止失控漏管。嚴格按照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制定的《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將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設計 納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備案抽查,及時消除建筑外保溫系統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對建筑外保溫材料不符合防火阻燃要求的,堅決予以拆除更換。審核、備 案中不合格的不予通過。實行“七個一律”原則,即:凡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對現有建筑和易燃 易爆單位,凡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發現公眾聚集場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一律予 以查封;凡發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一律予 以查封;凡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要堅決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將障礙物予以拆除。
各地還將以全省構筑 社會防火墻工程“百日會戰”工作為契機,全面排查各類場所火災隱患,督促各單位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 安全管理規定》、《青海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加強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 性火災事故的發生。同時,還將對銷售、安裝、維修、使用消防產品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銷售、安裝、維修、使用不符合市場準入制度或質量不合格的消防產 品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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