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常州市
常州市審計局對保溫材料的防火性能作為審計關注的重點
“11•15上海膠州路大火”、“2•3沈陽大廈火災”……。觸目驚心的火災背后,是那些為建筑物外墻提供保溫材料的廠商,受利益和成本驅使,用的 擠塑板幾乎全部采用易燃的普通材料,當建設部大力推廣建筑物外墻節能保溫措施的過程中,黑心廠家把不符合建筑物消防要求的易燃保溫材料用在外墻,加大了建 筑防火隱患。常州市審計局跟蹤審計深感責任重大,決定對所有在審項目的防火材料及防火等級進行嚴格把關,起到了明顯效果。 如該局通過對常州報業大廈使用保溫材料審計發現,原外墻保溫工程的設計及招投標,是根據1995年的11月1日開始實施的《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建筑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為B級,外墻保溫工程面積25000㎡,總價65萬。審計組采取兩項措施:一是根據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件公通字 [2009]46號關于印發《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幕墻式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 級,審計組會同建設單位、設計院等有關單位,決定對原外墻保溫工程進行設計變更,將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由B級提高為A級,此項變更會增加50萬左右的投 資,但可以徹底消除建筑防火隱患。二是審計組調整審計方案,將外墻保溫工程作為審計重點,督促建設單位、監理公司加強對外墻保溫材料的抽檢力度,杜絕假冒 偽劣的外墻保溫材料流入工地現場,進一步確保工程質量。同時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審計正會同消防、建設等相關部門加大檢查力度,確保消除防火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