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江蘇省泰州市范圍內的新建建筑必須符合50%的節能要求,否則,將不予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時也將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昨天,市長姚建華主持召開市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泰州市建筑節能管理辦法》。
據了解,泰州市屬于快速發展中的新興城市,人多地少,資源和能源匱乏,能耗較高。全市每年新增建筑面積1000萬平方米,建筑領域能源需求增長較快。有數據顯示,目前泰州市建筑能耗已占全市總能耗的20%以上。
市住建局總工程師孫建華說,為降低建筑使用過程中的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自現在起,泰州市對所有新建建筑,包括小區居民住宅,劃出“節能強制線”,必須滿足不低于50%的節能要求。對于已經建成的建筑也必須按照節能要求,有計劃、分步驟進行分類改造。鼓勵采用太陽能、淺層地能和地熱、工業余熱、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
“為保證節能工作落到實處,管理辦法可以說是環環相扣,從建筑的設計、施工到驗收,進行全程控制。”孫建華說,規劃部門在審批建筑工程總平面設計方案和修建詳細規劃時,將從建筑的布局、朝向、采暖、通風等方面,綜合考慮能源利用和建筑節能要求。對設計方案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將不予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中,建設單位將選用經過認定備案的建筑節能材料及產品。對進入施工現場的節能材料和產品,也將要求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開展見證取樣檢測。同時,在施工現場出入口等顯著位置,對在建工程的建筑節能措施進行公示。此外,還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住宅時,將所售商品房的節能措施、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指標和保溫工程保修期等建筑節能基本信息,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予以載明。
“建設主管部門對未經建筑節能專項驗收或建筑節能專項驗收不合格的建筑,將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孫建華說。
對于已經建成的建筑,將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地理氣候條件等實際情況,有計劃、分步驟地實施分類改造。各市(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的節能改造費用,由本級人民政府納入財政預算。居民住宅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使用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費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50%的節能目標實現后,泰州市居民生活的舒適度將顯著提高,生活成本也大為降低。冬夏季節甚至不需要開空調,也很舒適,且降低了電耗、水耗等,有利于節約型社會創建。
會議還討論通過了市區旅游資源整合方案以及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考評獎勵辦法。
從六個方面“鼓勵”建筑節能
1、鼓勵既有居住建筑和賓館、酒店、商住樓等有熱水需要的公共建筑在進行節能改造時,設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2、鼓勵江、河、湖附近的建筑使用地表水源熱泵系統。
3、鼓勵結合城市建筑物、公共設施建設一體化太陽能光伏并網發電設施。對道路、公園、車站等公共設施,推廣使用太陽能光電照明系統。
4、鼓勵勘探開發地熱能資源。
5、鼓勵對建筑的屋頂、墻面等部位實施綠化。
6、鼓勵農村地區推廣沼氣等生物質能技術應用。
標簽: 泰州